以弗所書查經 67/弗二13~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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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查經 67

【以弗所書二章13~22節】
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,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,靠著他的血,已經得親近了。因他使我們和睦,將兩下合而為一,拆毀了中間隔斷的墻;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,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,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,如此便成就了和睦。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,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,與神和好了,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,也給那近處的人。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,得以進到父面前。這樣,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,是與聖徒同國,是神家裡的人了;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,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,全房靠他聯絡得合式,漸漸成為主的聖殿(另譯:長成為在主裡的聖內殿)。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,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(另譯:成為神在靈裡之居所)。


在基督耶穌裡得著的三個和平

  以弗所書第二章13~19節中說到三個和平,第一個是因著祂的血,叫我們產生了和平;第二個是因著祂的身體、祂的死廢掉冤仇,叫我們產生了和平;第三個是這個和平就成為一個福音的見證。

一、法理上的和平

  第一個,在血裡的和平是法理的。換句話說,因為有主的寶血,我們都是在主的寶血裡得著了拯救的。所以我們說:「主啊,感謝你,現在我們沒問題了,我們是和平的,我們和以色列人是和平的,我們和任何信主的人都是和平的,同時我們一同和主是和平的。」這個是法理上的,legally。譬如說,有的人到美國,終於熬出美國公民的身份,這叫法理的。

  但是生機上,他多少年以後還是中國人的生活,還不會講英文,也不吃西餐,也不欣賞美國的文化,也不懂美國憲法的可貴,也不懂珍惜在美國憲法裡給他的保障,和這個國家給他的祝福。他有這個法理了,你問他是哪裡人,他會回答說:「我是個美國人」,但是他完全不懂在美國做一個美國人是怎麼回事。

二、生機、生活、生存上的和平

  有的人他入美國籍了,他就越來越調入美國人的生活。這個國家的文化是個熔爐,是所有各式的文化都可以包容接納,都可以調和在一起的。有的人來了美國,他不僅是法理的,還是生機的,所以他越來越懂西方的生活,越來越懂和美國人,或者在美國各種人一同生活的那個可貴。

  教會原則也是這樣,他不光是習俗、傳統,也不光是一種的文化,他是一個生命的事實。這個生命的事實先叫我們因著相信了主耶穌,接受主耶穌寶血的救贖,所以我們大家都在一的裡面,產生了和平。不僅這樣,基督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(弗二15上),廢掉了中間敵對的情形,而產生了一個新人。所以這個時候,和平就不光是地位上的,更是成為生活上的,成為生存上的。

  弟兄們要注意,聖經永遠是非常合宜,非常可取用的。聖經不是給你很多的教條,很多的規矩,很多的教訓,很多的知識。聖經是告訴你,我所有講給你聽的,你都可以取用,你都可以享受,你都可以有祂來作這一切的實際!現在它就說了,不僅我們地位上有和平了,我們生命上也因著同有這一位主,因著祂的死,成為一個新人,就成就了真實的和平。這個就不再是地位上的,是生機上的,我們在生機上產生了和平。

  譬如美國,無論人怎麼宣告他是熔爐,白人黑人和黃人還是有問題。因為他只有法理的和平,他缺少生命的和平。就算是慢慢你在美國調和了,調到後來你完全能享受西方的供給,你也可以因著你相調的結果,把東方的豐富帶給和你在一起的人,但還是不能講我們是一個新人,還會講這是黃人,這是白人。

三、和平的見證

  感謝主,我們在法理上是一個和平了,在生命上我們是一個新人了,我們產生了和平,我們就成為一個榮耀的、和平的見證,這個見證就叫做福音。福音不是傳講而已,福音也可以活出來、見證出來!神和我們沒有問題,我們彼此沒有問題,無論是哪一國的人,無論是哪一種膚色,無論是哪一種語言,我們大家在基督裡都歸於一了。這個一,就成為一個榮耀的、和平的福音。

  所以我們來傳和平為福音,來告訴人,看哪,我們有一位神,我們的神造了我們這些人,雖然我們墮落了、失敗了,有不同的膚色、不同的語言、不同的文化,但今天在基督裡,我們成為了一個新人。我們和神沒有問題,我們彼此之間沒有問題,任何東西都不能成為我們的阻隔。文化不可以,膚色不可以,語言不可以。我們無論什麼人,都在基督裡,因著相信主,因為有主,就成為一,這個一就是福音的見證。有了這個見證以後,下面就說,我們傳和平為福音了。告訴人來看,我們這些人是一了。因為無論是外邦人,是猶太人,都在一個靈裡,進到父的面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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