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 神的同在與人的安息《摩西》邁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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邁爾聖經人物傳
神的同在與人的安息
「我必親自和你同去,使你得安息。」(出三十三14)
自古至今,人類都在追求心靈的安息。特別在現今這個動盪不安、混亂擾嚷的世代,更是需要安息。每次的革命,總是帶給人追求安息的幻想,但結果總是破滅。因為真正的安息不能求諸外界的環境,關鍵在於人的內心深處是否擁有與神和好的平安。惟有神的同在,人才能享受真正的安息。
一、此應許的背景
(1)摩西十分孤單 ── 置身在兩百萬群眾中的摩西,比年輕時在曠野放牧更孤單。隨著日日與神親近,他的靈性日益高升;而以色列百姓卻追逐聲色之娛,重視肉體的安逸過於靈命的聖潔。「摩西對耶和華說,你吩咐我說,將這百姓領上去,卻沒有叫我知道你要打發誰與我同去。」他何等需要同心同行的伴侶,也只有神了解他的孤單。
讀者當中想必也有許多人和摩西一樣飽嚐孤單的滋味,如夜晚值夜站崗的哨兵,形單影只,長期獨撐家庭的重擔,忍受苦難的煎熬,或體嘗獨在異鄉為異客的鄉愁。甚至置身群眾的喧嘩中,仍不免感到落寞孤寂。雖周遭有許多同伴,卻沒有一個朋友;耳邊盈滿人聲,卻獨缺所想念之人的聲音。學物理的人知道,在最密實的物體中,其原子是互不相接觸的。同樣的,置身在群眾中,我們常常感受不到切身的溫暖。
(2)此外,他即將率眾離開他所熟悉的西乃山。此去的路程狀況如何,會遇到什麼樣的阻力,他完全沒有概念。雖然雲柱、火柱始終引導,然而即使再勇敢的人,面臨如此重大的責任及不可知的未來 ,仍會憂慮畏怯。
起身離開的號角聲也常常在我們的耳邊響起。不像經年累月每天穿梭往返於同一條軌道上的火車,其常客可以不假思索地道出沿途的站名;探險者所要摸索的,是完全陌生的區域;其嚮導清晨捲起鋪蓋,還不知晚上要落腳何處。人生的旅程,不似轆轤汲水的馬驢,周而復始地往返打轉;而是不斷朝足跡未至的疆界開闢新的蹊徑。
(3)更大的難題是:以色列民眾近來屢屢滋事悖逆,不聽指揮,令神對這硬頸的百姓失望。迄今為止,神一直與他們同行。而神似乎有意收回這福分,聲稱要差派使者與他們同去,他自己則不同行,恐怕百姓再觸怒他,他會中途把他們滅絕(出三十三3)。另外,神也命令他們把身上的妝飾完全摘除,而且要把會幕支搭在離營遙遠之處。這樣,凡求問耶和華的,必須走一段路。顯然神對選民的恩寵與同在已明顯消滅許多。這現象使身為領袖的摩西甚為憂心。於是他就如雅博渡口的雅各,抓住神不放:「你若不親自和我同去,就不要把我從這裡領上去。」沒有神的同在,他寧可裹足不前,或甚至就地滅絕。
二、重獲保證
早先摩西與神會面的地點是在山頂。自從百姓犯罪以後,路程從此縮短了。雖然後來有一次會面亦持續了四十天之久(三十四28),但那是他最後一次離開眾人,直到三十八年後,他離世的日子。
在山上的期間,神仔細講解將來建造的會幕之樣式。他立刻心領神會,也慶幸從此就近有一個敬拜朝見神的地方。之後,他就選了一個帳棚 ── 可能是他自己的,或特別設立的 ── 「支搭在營外,離營卻遠,他稱這帳棚為會幕;凡求問耶和華的,就到營外的會幕那裡去。」(三十三7)
會幕的設立對摩西本人也有好處。從此他不必再柱杖長途跋涉,帶著百姓所託付的祈求上山與神交涉。他只要出到營外,就可以朝見神。當摩西初次這麼作時,百姓都好奇,「起來各人站在自己的帳棚的門口,望著摩西,直等到他進了會幕。」等摩西進了會幕,天上的雲柱忽然降下,立在會幕的門前,代表神的降臨。「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,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。」百姓看見這奇妙的景觀,都肅然起敬,「就都起來,各人在自己帳棚的門口下拜。」(10節)
這段動人的對話就是發生在這樣的背景裡。摩西向神傾訴他的孤單,並探詢誰將陪伴他踏上艱難的旅程。他 ── 向神傾吐心聲:「你說:我按你的名認識你,你在我眼前也蒙了恩。」(12節)說到這裡,這位神的忠僕就剛強壯膽起來。仗著神的恩惠,他大膽求神指示他前面的路,使他更認識他。似乎暗示神作他的同伴,在他疑惑時教誨他,在遭遇困難時幫助他,在孤單時安慰他。沒有神的同在,他無法勝任如此艱鉅的任務。
神的答覆如祥和的音樂,悅人的香氣:「我必親自和你同去,使你得安息。」(14節)這應許是針對摩西本人的,並不涉及以色列百姓。
得著神的保證,摩西的信心又倍增。他覺得只有他個人蒙此鴻福還不夠,應當澤及全以色列民。因此他又進一步要求說:「人在何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?豈不是因你與我們同去,使我和你的百姓,與地上的萬民有分別麼?」(16節)
他這要求成功地獲得神的首肯。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這所求的,我也要行,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。」(17節)一個不僅為自己求,也能無私地為別人求的人,必蒙神悅納賜福。
三、這保證所意謂的福分
首先是神的同在;其次是所應許的安息 ── 不是迦南的安息,因為摩西未能進入應許之地;而是更深湛、更有福的產業,那是為忠心的僕人所預備的。但在這些人的心目中,兩者實為一:神的同在才有真正的安息。
當然,要擁有神的同在是有條件的:
第一,我們必須行在光中,因為神就是光,他絕不與黑暗相交,或遷就偏行己路的我們。
第二,我們必須認清:惟有他兒子的寶血能滌淨我們一切的罪,不僅是我們所承認或判斷的,還包括隱而未顯,惟有神聖潔的眼鑑察的罪。
第三,我們必須祈求聖靈的幫助,因為神的同在太微妙了,除非有聖靈的啟示,人無法經驗神的同在。
另外,更重要的是:神的同在實現在人子那穌基督的身上。那不是虛無飄渺的幻覺,而是藉著基督實在的作為觸摸、臨到我們。倘若履行了這些條件,我們必經歷到如詩人所說的福樂:「然而我常與你同在,你攙著我的右手……除你以外,在天上我有誰呢?除你以外,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。」(詩七十三23、25)
神的同在,就是安息。我們好比一群到野地嬉耍卻迷路的幼童,在雷雨交加下,瑟縮躲在人樹下啜泣。忽然從遠處傳來穩重的腳步聲,原來是親愛的父親來尋找他們。他們破涕為笑地衝進他張開的膀臂,在父親的懷裡他們悟知:父的同在就是甜美的安息。
邁爾聖經人物傳-摩西:20 神的同在與人的安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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