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2 姊妹該跟丈夫回到公會嗎《姊妹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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姊妹 32

姊妹該跟丈夫回到公會嗎?

有一位姊妹在教會生活中已經有很長的時間了,她嫁給公會裡的一位弟兄。這位弟兄剛剛回到公會當中,對於教會和神的經綸並沒有看見。這位姊妹應該和丈夫一起去公會聚會,或是應該繼續教會生活?

  首先,我要藉這個機會來談一個更大的問題。我見過一些姊妹,單身時就在教會生活裡,後來嫁給她們帶得救的弟兄;我也見過一些這樣的弟兄,日後在主手中非常的有用,這些例子叫我很受鼓勵。要帶人得救,並且進到教會生活當中,不是件容易的事,許多時候姊妹想傳福音給人,自己反倒被帶到世界裡去了。但是,這件事雖然不容易,也不是不可能。因此我公開鼓勵一些愛主的單身姊妹,如果遇到合適的人,具備健康高尚的人性,不妨先帶他得救,然後再嫁給他。這是件好事。

  回到問題的本身,我們不應該考慮所謂公會的問題。一面來說,是有很多的公會;另一面來說,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公會,他們都是主裡的弟兄姊妹,這完全在於我們的看法。假如一位親愛的姊妹嫁給一位弟兄,婚後這位弟兄回到公會中,這位姊妹應該要有看見,不應該和丈夫一起到公會中。你或許會說,丈夫是妻子的頭,所以她應該跟著丈夫一起。但是如果丈夫是沒有信主的人,要妻子跟著他一起去犯罪,作妻子的能這麼作嗎?只有丈夫是以基督作頭的情況下,他才是妻子的頭。如果他不以基督作頭,那麼妻子仍然應該順服基督的權柄,因此這位姊妹不應該跟著丈夫去公會聚會。

  其次,這位姊妹也不應該認為她的丈夫是去公會,而應當認為他就是去聚會。當他們從各自的聚會裡回家以後,姊妹可以問問丈夫聚會的情形,然後有些交通。如果你認為他是一個公會裡的弟兄,你就得不著他了;如果你把他當弟兄,你就可以向他敞開,他也可以向你敞開。不要因著弟兄在公會裡就論斷他,這會造成你們中間的間隔。

  聖徒應該鼓勵姊妹繼續她的教會生活,也應當常常去探望她的丈夫,但不是去作工。你在探訪的時候,可以和他交通他們的聚會,過程中幫助他摸到他的靈。他幾次真正的摸著靈以後,就會不知不覺的失去對公會的胃口。即使他一直沒有進到教會生活裡,這位姊妹還是可以繼續跟隨主。(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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