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弗所書查經 32/弗一15~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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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查經 32

【以弗所書一章15~18節】
因此,我既聽見你們信從主耶穌,親愛眾聖徒,就為你們不住地感謝神,禱告的時候,常提到你們。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,榮耀的父,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,賞給你們,使你們真知道他。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,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。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,有何等豐盛的榮耀。


信從 ── 真實的信,一定會帶進從

  以弗所第一章第一節是說,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,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有忠信的人(忠心要翻譯成忠信),那裡的忠信和這裡的信從是同一個字,一個是形容詞,一個是名詞。

  「信從」是個很特別的東西,我們常常是「信」了,而沒有「從」,「從」就是跟隨。我信了祂,但是我和祂還很有距離,還很遙遠。對我來說,主啊,你祝福我吧,主啊,你帶領我吧,主啊,你引導我吧,主啊,你管理我吧,主啊,你保守我一生的道路吧……這是我的「信」。

  那還有一面,是一個「從」,就是我和主發生一個特別的關係。譬如我碰到一個媽媽抱著的小孩,想抱抱他,他就躲到一邊去了了,他相信有個朱爺爺,他不從。真實的信,他一定有從。

因信產生聯結和取用

  信這個字的希臘文是pistis,它的意思不光是一個objective belief,更是因著信而產生的一種生命的聯結,意思就是這個信在你身上產生果效的。I believe in Jesus Christ,我信入主耶穌了,這個信入原則上就是產生了一個聯結了:我不僅信了,這個信帶進了一個生機生命的聯結了,因著有這個聯結,我就產生了一種主觀的取用,因著主觀的取用,我就產生一種神聖的信託。

  一個弟兄告訴我他的名字,我決不會問,這名字是真的還是假的?因為我信。但是這個信,不產生任何的關係。就是我認識你了,我知道你了,我知道有你了。有時候你們聽我講道,弟兄們在一起,彼此都很相愛。弟兄見了弟兄,握一握手,姊妹見姊妹,抱一抱,都很健康,但它還不是那種聯結。

  Pistis是什麼意思呢?第一個,人告訴我有主,我知道是有主!當我知道有主,我就開始禱告了,「主啊!我願意相信你!」這個相信就是我與主產生了一個聯結了。這個聯結之後,就產生了一種的信託,或者說就產生一個特殊的取用。所以,信這個字對我們來說,是信耶穌了得永生了,信耶穌了就不下地獄了,信耶穌就得著永遠的生命了,信耶穌,耶穌就進到你裡面,信耶穌你就有神住在你裡面。更深一點,當神住到你裡面,當耶穌住到你裡面,當你接受耶穌做你的救主,產生什麼結果呢?主成為我的了,我也成為主的,我跟主產生聯結了。

取用不是道理上的認知,是生命上的接受

  我剛得救的時候,我告訴我媽媽,「媽媽,我信主了。主耶穌今天就在我裡面。」我媽媽竟然說,「你這個小孩!這麼驕傲!居然敢講耶穌進到你裡面!」你有沒有注意?她信了沒有?她是信了,她的父親,就是我的外祖父,是一個什麼會的長老或者牧師,她小時候也慶祝過Christmas,她去過教堂,她有一些在教堂裡成長的經歷,但是,她不相信神住在她裡面。她有相信,但是沒有believe in,她是doctrinally knowing,而不是subjectively believing。她是道理上的認知,而不是生命上的接受。

  什麼叫信呢?信不是道理上的,我講道把你講通了,你信了。信是什麼呢?有一天我聽見主了,我聽見我需要主了,我聽見我是一個罪人了,我也知道我是一個罪人了。當我感覺、知道我是罪人的時候,我有一種呼喊,「神啊!救我!主耶穌啊!救我!」當你這樣呼求主的時候,這個信就產生一個生命的聯結,主耶穌就進到你裡面來了。而且主耶穌進來以後,你裡面就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平安和喜樂。

  我是1953年1月1號得救的,但是那天我得救的時候,什麼都不懂,連耶穌是男的女的都搞不清楚。但是我知道,那天我跟著別人禱告了,「主啊,我有很多罪,求你赦免我,我是個罪人,求你寶血洗凈我的罪。」我禱告完了,我知道,我有神了,我和神聯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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