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 沒辦法認同我們聚會的方式《問答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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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命/問答 14

沒辦法認同我們聚會的方式

一、人人說話、活動:

1. 根據羅馬書十二章,我們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,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功用,是不可少的。

2. 林前十四章說我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申言。

二、沒有程序:

  林前十四章26節說,個人或有詩歌,或有教訓,或有啟示…都當為建造。聖經從未教導我們聚會需要有固定的程序。

三、阿們聲嘈雜:

  林前十四章16節說,當初基督徒聚會中,眾聖徒都預備要對別人的感謝說阿們!基督徒聚會是為彼此交流,說「阿們」乃是交流中互相回應的一種自然表現,叫我們的靈高昂、喜樂。

四、激動、歡呼:

  不是規條或規定要如此。而是神的兒女歡聚在神家中是一件喜樂的事,不禁洋溢出歡呼聲。從舊約到新約一直到啟示錄都是如此。

1. 詩篇一百篇1節:「普天下當向耶和華歡呼」,英文是making a joyful shout to the Lord 歡呼就是製造喜樂的噪音。

2. 詩篇四十七篇1節:「要用誇勝的聲音向神呼喊」,英文是shout unto God with the voice of triunmph,意思是大聲呼叫。

3. 以斯拉三章:

(1) 11節:「他們讚美耶和華的時候,眾民大聲呼喊」,英文是the people shouted with a great shout。

(2) 13節「歡呼的聲音」是the noise of the shout of joy都是指大聲,歡呼喊出的噪音。

4. 從立聖殿根基時,他們的歡呼連外邦人都聽見了(以斯拉四章10~13節)。

5. 啟示錄中神的子民喜樂到一個地步,所發出的聲音,像是眾水、像是打雷,又像琴音。雖是轟隆轟隆之聲,卻是莊嚴、有經歷且細緻的對神讚美(啟十九5~6. 十四2注2)。

6. 主自己也說,我要在召會中唱詩頌揚你,這些都是屬於歡樂,讚揚的聲音(來二12)。

摘自網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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