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4 一地兩會《問答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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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會/問答 4

一地兩會

問:
  前篇「你們現在的聚會很好,若是附近的弟兄們也印證,你們就可以在本地成立教會,這是一件甜美的事。」但根據教導:「一地一會為原則,地方立場為限。」請問,在已有教會的地方再成立教會,豈不是一地兩會了嗎?


答:
  一地一會為原則,地方立場為限,是我們不可改變的實行。當一個地方有教會的時候,我們不同意有弟兄在當地興起見證,因為我們要持守一的見證。若是一個地方有這樣的情形,我們要竭力尋求交通,從同心禱告開始。

  神的家和我們肉身的家有幾分相似,肉身的弟兄或許會爭吵,但是弟兄相愛至終會勝過這些間隔。我們神的兒女更應該顯出弟兄相愛,彼此扶持。我們要問自己,我們是不是地方教會?若是的話,我們就應該包容當地所有的聖徒,也願意順服基督作元首,向所有的聖徒敞開,接納所有的聖徒。

  前篇信息曾提到「一地兩會」的嫌疑,請注意,我們不僅要注意一地一會,當聖徒成立教會的時候,也要得到附近弟兄們的印證。求主給我們那靈的一,活出地方教會的見證。(韜)

教會/問答:04 一地兩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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