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 慕勒小傳《人物傳記》

➤ 人物傳記
    

活在神的信實中
── 慕勒小傳(George Muller) 2

依靠主耶穌的膀臂

  1830年10月7日,慕勒和安東尼葛芙士(Anthony Norris Groves,一位在巴格達著名的傳教士)的妹妹瑪麗葛芙士(Marry Groves)結婚。這位姊妹對主的愛以及她不計代價事奉的心願正好與慕勒相配。她的確是神為著慕勒前面的道路所賜給他的供備,因為他們若沒有相同的奉獻,將無法為著主的事奉而一同堅強的站立。他們服事的動力乃是神的話。以下是他們所遵從的一些原則。

沒有薪水

  慕勒後來寫著說,「這時候,我的良心開始拒絕任何固定的薪水。我拒絕的理由如下:第一,薪水是由教堂座位費(Pew-rents)來的,原則上貧窮弟兄不能坐有錢弟兄的位子,但是根據雅各書二章1到6節,這是違背主的。第二,我不知道他出錢的時候,是吝嗇的,是必須的,還是快樂的;但是神卻喜愛樂意施予的人。第三,我覺得教堂座位費對基督的僕人們是一個網羅。」(Life of Trust, pp. 81~82)。因此,照著慕勒的教導,他們在教堂裡放著一個盒子,讓人以不記名的方式自由的奉獻,這些奉獻就成了他生活的供給。

  瑪麗也支持慕勒放棄固定薪水的決定。慕勒說,「大概在同一個時間,我的妻子和我都從主領受了恩典,遵從主的命令「要變賣你們的家產,施捨給人」(路十二33),並且實行出來。我們在這件事上的扶持和確據是馬太六章19到34節,以及約翰十四章13至14節。我們依靠主耶穌的膀臂,自從我們這樣實行以來,已經五十一年了,我們卻從來沒有後悔我們所實行的。」(Narratives, vol. 1, p.55)

不向人說自己的需要

  「同時,另外還有一項操練,對我而言是正確的,那就是從此以後我不再向人求什麼,甚至也不向我所親愛的弟兄姊妹求任何幫助,雖然我有幾次因著他們的請求,告訴他們我在服事主的事上所有的支出,這些支出是我一般的收入無法應付的。不知不覺的,我或多或少受引誘,要信靠肉體的膀臂,想要到人面前去,而不是到主面前去。我能夠在神面前達到向人無所要求的地步,所需要的恩典是遠超過放棄固定的薪水。」(Narratives, vol. 1, p.55)

沒有存款

  「沒有人能夠宣稱信靠神,卻同時為將來的需要積蓄錢財,要不然,主在答應那人的禱告之前,必要先帶他到自己所積蓄的財庫裡看一看。我們確信,若我們為著主的服事花盡錢財,當我們需要錢時,主會給我們更多,我們所信的乃是祂自己的恩賜,祂會尊重祂所恩賜的,如同祂不僅會賜給我們所需用的,並且會賜給我們超過我們所求的。」(Narratives, vol. 1, pp. 61~62)

從不欠債

  「我們也遵守一件事,那就是我們從來不欠債,因為我們相信欠債是不合聖經的(羅馬書十三章8節)。無論是作衣服,修鞋子,買食物等各樣的事上,我們從不賒帳,總是以現金交易。因著主幫助我們,我們寧願生活拮据,也不願意欠債。所以,我們總是知道我們有多少,也知道我們能夠給出去多少。我願意在此勸勉信主的讀者,在禱告上好好考慮這件事,因為我知道在神的兒女所遭遇的試煉當中,有許多都是因著他們沒有遵行羅馬書十三章8節。」(Narratives, vol. 1, p. 62)

不挪用有指定用途的款項

  慕勒說,「任何一個奉獻款若是有指定用途或者是為著一個特殊目的,那筆款項就不能夠挪用到其他的方面,即使是暫時的也不可以。」(Pierson, p.76)

經歷恩典的工作

  對於財務的信心,慕勒說到,「若是神的子民認為,這樣的生活方式會使他遠離主,遠離對屬靈之事的關心,並且心裡也被些疑問佔滿 ── 我該吃什麼?我該喝什麼?我該穿什麼?那麼他們最好有一個穩定的收入,好叫他們無後顧之憂,特別是那些為了主話和真理勞苦的人。對任何有這樣想法的信徒,我認為他應在禱告中考量:第一,對有無固定薪水的兩種生活方式都有經歷,並認識自己目前對待無定財物的生活方式是最無憂慮的。其次,對主要有信心,只能仰望祂來供應我目前的需要,當我面臨為難的時候,或是主的工作有財物上的需要時,求主保守我,叫我運用信心,不讓我憂慮:薪水是否夠用?下個月的收入夠嗎?藉著神的恩典,我的自由是我能對自己說:我的主是無限的,祂能一再的供應,祂深知我目前的處境,這樣的生活方式將使我遠離憂慮的可能,往後我將不再因緊持不放的需要而憂心。」

  「的確,有人曾對我說,我之所以能作許多事,是因為整個戴文雪(Devonshire)教會負責我一切的需要。而我的回答是,主不僅能用戴文雪教會中任何一位聖徒來供應我目前的需要,祂也能用世界上的每個人來作為祂供應的憑藉。這樣的生活方式常常幫助我經歷恩典的工作,叫我的心再次被復甦。當我又冷淡退後時,藉此我就再被帶回到主面前。如此我們就不會也不能活在罪中,也正因為藉著與神的聯結交通,總是有從天而來的供應,滿足日常生活的需要。在這樣的生活中,我的禱告常得到神活的應允,因此我的魂就被鼓舞,使我滿了喜樂。」(Narratives, vol. 1, pp. 58~59)

成立海內外聖經學院

  1832年,奎克到布里斯托(Bristol)勞苦,不久之後,慕勒和他的妻子也來到這裡,他們相信這是出於主的帶領。基第恩(Gideon)教會和貝瑟達(Betheda)教會支持他們的工作,當地的弟兄們也同意讓奎克和慕勒繼續憑信心生活。買座位的實行被取消了,取而代之的是放在教堂後面的奉獻箱。慕勒在1832年8月13日的日記上,記載著這項劃時代的改變:「今晚有一位弟兄和四位姊妹與奎克和我一同在貝瑟達聚集交通。沒有規條的限制,我們只渴慕照主的的喜悅而行,只願主將話中之光啟示給我們。」(Narratives, vol.1, p.73)

  1834年2月21日慕勒寫道:「今天早晨,我受主的帶領要按著聖經的原則,成立海內外福音開展學院。我深信這事是出於神的。」(Narratives, v.1, p.80)慕勒覺得,當時其他類似的學院,並不是設立在聖經的基礎上,他們的基金來源和帶領方向也是與世界和非信徒聯合的。

  經過許多禱告之後,弟兄們在3月5日的一場聚會中,宣布了慕勒的計畫,同時也發表了關於這個海內外聖經學院的七項原則和三項目標。

原則

  1. 我們認為信徒們結合一起是為了基督。
  2. 我們絕不要求不信主的人以其錢財或地位來贊助,我們「要奉我們神的名豎立旌旗」(詩二十5)。
  3. 我們不向非信徒要錢。
  4. 我們拒絕非信徒參與學院的管理。
  5. 我們絕不因著工作的擴大而舉債,反要藉著隱密的禱告,我們要將學院所有的需要帶到主面前,並且照著神所預備給我們的而行。
  6. 所得的財務多寡不能作為學院成功與否的認定,只有主在工作上的祝福,才能見證工作的果效。
  7. 我們願意單單的照著聖經的教導而行,不違背真理。

目標

  1. 協助日間學校和主日學。我們認為人若對主沒有認識而給予宗教的教導,是違反聖經的原則。本學院不協助任何成人學校,除非教師本身是信徒。
  2. 傳布聖經。
  3. 協助宣教工作。我們願意協助照著聖經而行的傳教士。(Miller, pp. 38~39)

  慕勒其實並沒有實行這項計畫的資金,但因著相信聖經上神的應許,他深信神會答應他的禱告並供應一切需要。神的確供應了他。1835年6月3日,慕勒寫道:「今天我們為著海內外聖經學院,開了一次會議。我們仰望主在我們所需要上的供應至今已經有十五個月了,現在我們能夠為貧窮的兒童辦學校,傳布聖經,並幫助宣教士的工作。在這段期間,雖然我們工作的範圍日漸擴大,我們在財務上也不時短缺,主卻從不讓我們停止這工作。這段期間我們成立了三所日間學校,資助兩所慈善學校,若非因此,這兩所慈善學校恐怕早因缺乏而關閉。此外,我們也支付一所主日學校和一所成人學校的費用,因此我們總共贊助了七所學校。在日間學校上學的兒童人數已達439人,我們傳送了795本聖經和753本新約聖經。我們贊助了在加拿大、東印度和歐洲的傳教士共117.11英鎊。自1834年3月5日至1835年3月19日,我們所收到的自由奉獻款是363.12英鎊。」(Narratives, vol.1, pp. 99~100)

成立孤兒院

  這些事物對於任何神的僕人來說,已足夠讓他們非常忙碌了。但是從慕勒的日記中我們看見:「10月28日的下午,奎克弟兄和我聽見一個可憐孤兒的故事,這個小男孩有時來上我們的學校。就我們所知,藉著我所傳講陰間的苦,他很關切自己靈魂的得救。他前不久被帶到布里斯托幾哩外的收容所,他對於再也不能上學,也不能聽我們講道感到非常難過。我深願若是出於主的旨意,能帶領我有些服事,供應這些窮苦孩子們生活上的需要。這個可憐的小男孩正是因著現實的壓力而被迫離開我們的學校!」(Narratives, vol. 1, pp. 86~87)

  慕勒開始為成立孤兒院而禱告。他深怕不照著神的旨意而行,或是自己的動機不對。他和奎克以及齊伯門(Robert Mueller)交通,他們都表支持。他在12月5日的日記上寫道:「今晚我讀經時,深深觸動我的話是「你要大大張口,我就給你充滿。」(詩八十一10)直到今天我還沒有為著孤兒院的個人需要或財務需要有禱告,現在我要應用這處經節在成立孤兒院的事上,求主給我們處所、一千英鎊,以及合適的照顧者來照顧孩子。」慕勒在12月7日的日記說:「今天我收到了為著孤兒院的第一枚先令。」(Narratives, v1, p.106)

  我們或許認為,慕勒要成立孤兒院的動機,只是因著憐憫這些活在冷酷社會中無助孤兒的困境(在著名的文學家狄更生的作品裡,可以看見對於此問題的描述),但這並不是慕勒最初的動機。他渴望讓當今的基督徒看見,神是活的,並且神對祂的話也是信實的。慕勒看見許多的信徒過的生活與外邦人一樣,他們把自己的靈魂賣給世界,信靠的是肉體而不是神的手。他盼望這些信徒得拯救,好照著聖經過信心的生活。

  於是慕勒「大大的張口」,宣告神對詩篇作者的啟示即是他的經歷,神的確充滿了他。神或遠或近的從各處捐輸了許多的錢與物品給新成立的孤兒院。慕勒的日記中記載了每一項收到的奉獻,無論禮物或大或小,他總是為它們獻上同等的讚美與感謝。

  第一所成立的孤兒院是為著七到十二歲的小女孩,慕勒決定租一間位於威爾森街6號的大房子。1836年4月,孤兒院正式啟用。慕勒在日記中說:「我記得我在禱告中已經為了孤兒院的每一件事向神祈求,我也知道自己的軟弱和無知。然而,有一件事我卻從未禱告,就是求主賜給我們孩子,因為我理所當然的認為必定會收到許多孤兒的申請。然而當孤兒院啟用的時候,甚至連一封申請書都沒有。」(Life of Trust, p.137)

  他立刻撲倒在神面前悔改,求神賜給孤兒院許多的孤兒。後來他在日記中說:「第二天,我收到了第一封申請書,接著在很短的時間內,共收到了43封。」(Life of Trust, p.137)

  一所孤兒院實在應付不了這麼大的需要,不久之後慕勒又租了另一間房子給七歲以下的嬰兒和孩子(1836),至終他們建立了四所孤兒院(1844)。隨著新房子和孤兒的增加,所需要的供應也越來越大,但是神的應許是信實的,祂答應了慕勒每日的禱告,賜給他們每日所需。

慕勒小傳 2

➤ 人物傳記第1篇第3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