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8 關於「人成為神」的辯論《問答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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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/問答 08

關於「人成為神」的辯論

一 何大神蹟,何深奧密,神竟與人聯調為一
  神成為人,人成為神,天使,世人,莫測經綸。
  出自神的心愛每意,達到神的最高目的。
  出自神的心愛每意,達到神的最高目的。

二 神成肉身,來做神人,為要使我能成為神,
  生命性情,與祂同類,唯我無分祂的神位。
  祂的屬性變我每德,祂的榮形在我顯活。
  祂的屬性變我每德,示的榮形在我顯活。

三 不再是我單獨活著,乃是神我共同生活;
  並與眾聖神裡配搭,為成三一宇宙之家。
  且成基督生機生體,做祂顯身團體大器;
  且成基督生機生體,做祂顯身團體大器。

四 最終聖城耶路撒冷,異象啟示集其大成,
  三一之神,三部分人,永世對耦,以人又神。
  神性人性互為居所,神的榮耀在人顯赫。
  神性人性互為居所,神的榮耀在人顯赫。

  對於公會弟兄姊妹質疑「人成為神」,我們最重要的,就是要(強而有力)以聖經回答。比方有人說:「成為神的兒女」是指領養,不是生。這主要的是喀爾文一派的說法。這樣說的人,其重要的根據乃是,以弗所一章五節裡的「兒子名分」,有一些英文譯本是繙成「領養」(adoption)。要回答這樣的質疑,我們首先必須指出,讀經不能斷章取義。「兒子名分」一辭不僅出現這一次,在全新約裡出現好幾處,如羅馬八章十五節和加拉太四章六節。我們還要細看那兩處的經節怎麼解釋,才不會落入陷阱。因此,我們必須利用生命讀經,利用相關書報,查讀透了,然後用最淺顯而直接的話,來回答質疑。

  然後我們還要引其他聖經節證明,我們成為神的兒女,不是領養的,而是「生」的。比方主耶穌親口說,從靈生的,就是靈。又說,凡一切信入祂的,都得「永遠的生命」,這個「永遠的生命」希臘文就是 zoe,指神非受造、永遠的生命。使徒約翰在他的書信中說,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,也是同樣的用辭。保羅在希伯來十二章八節說,我們若不受眾子所共受的管教,就是私生子,不是兒子了;這從反面來證,我們不是私生子,乃是兒子,不是私生的兒子,當然是親生的兒子了。

  再者:對於「人成為神」聖經沒有這樣的話,我們也不要自己回答,而要會觸類旁通。前面弟兄曾回答:聖經裡也沒有「三一神」這樣的辭,但的確有這樣的真理,教父們發現了,就發明這樣的詞來解釋這個真理。一面我們可以引前面弟兄所說的這句話,另一面我們要把「人成為神」的真理指出。首先我們應該說,這真理也不是前面弟兄發明的,反而同樣也是教父們發現的。亞他那修,奈西亞信經(NeceaCreed)主要制定者 ── 今天天主教和一般基督教所用的,他就這樣說過。此外,好幾位著名的教父都曾這樣說過。可以參考《關於神經歷終極目標的真理》一書第29~54頁「歷史的縱覽」。

  我們也不能用聖經以外的哲學用詞或人的說法來辯駁,乃該持守聖經,證明聖經中的確有這樣的真理。當然,這一面需要研讀,一面也需要亮光。最簡單直接的說法,就是保羅親口說,我活著就「是」基督。他不是說「像」基督,而是「就是」基督。基督是誰?保羅在歌羅西二章九節說,祂是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居住在其裡面的一位;在羅馬九章說,祂是在萬有之上,永遠受頌讚的神。這豈不是一個直接的證據?保羅也說,我們是基督的身體。比方你打我一下,你打我的肩膀,我不會說,我的肩膀不是我,所以你不是打我。所以既是基督的身體,當然就是基督。再者,不可能頭和身體是二種不同屬性或生命體。可見我們是與基督同生命、同性情。因此,要多引聖經證明這樣的真理。這在我們最近的書報中相當多,可以供參考。

  此外:或者有人質疑,若是「人成為神」是神的目的,為什麼基督來地上不揭示?我們的回答是:所以你們不明白真理,也不曉得神的經綸。基督當然有揭示。請看馬太五至七章國度的憲法,那是主耶穌出來盡職時所講的第一篇道。祂在五章末了說,我們若照祂的話,就可以作父的兒子;所以我們要完全,像天父完全一樣。我們怎能「像」天父?就是要照著祂的話生活行事。但是觀主所要求的,除了父自己,誰能做到?所以我們必須有天父的生命和性情,才能「像」天父那樣完全,有那樣的行事為人。總是先有生命,才有生活。在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,主耶穌說,祂是一粒麥子,落到地裡死了,就結出我們這許多的子粒來。子粒當然是從埋在地裡的麥子而生的,是麥種釋放祂的生命,就生出子粒。這是主耶穌死的積極一面,釋放祂的生命進到我們裡面。

  在約翰十四至十七章,有主耶穌對門徒的最後一篇道和最後的禱告。裡面也滿了「我們與主是一,主在我們裡面,我們在主裡面」的思想(參《約翰福音生命讀經》和《約翰著作中帳幕和祭物的應驗》一書,稍微研讀就能解釋了。)最後我們可以引主耶穌對門徒說的:「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,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。只等實際的靈來了,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實際;……並要把要來的事宣示與你們。」所以主在地上並不講深奧,乃是使徒在書信裡才把這奧祕講得透徹,特別是保羅的書信,然後以書信解釋……。

  此外,對於質疑,我們必須明其意義,直接辯衛。例如對於「天使墮落就是因為妄想像神,亞當墮落也是因為妄想像神」,這句話實際上對一半錯一半。對一半,就是天使墮落的確是因妄想像神。錯一半,因為亞當墮落不是因為他想像神,而是他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。創世記二章神明說,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。在三章神給亞當的判語是:「你既聽從妻子的話,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……」這才是亞當墮落的原因。神並沒有責備說,你妄想像神是錯的;神說,你聽妻子的話,不聽我的話,吃了那果子,是錯的。此其一也。

  那麼「像神」對不對?我們要知道,謊言不是所有的話都是錯,用真話來騙人也是說謊言。蛇所說「像神」,其實乃是真話。人本是照神的形像,按神的樣式造的,怎麼會不像神?但是怎麼說天使墮落是因為妄想像神,亞當不是?這與天使和人在受造,神所賦予的地位不同有關。希伯來一章十四節說,天使都是服役的靈,奉差遣為那些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。這就是說,天使的地位乃是僕役,神造人乃是要人承受救恩。天使長知道這個,所以嫉妒人,要引誘人墮落,好奪取人的地位;甚至他進一步妄想僭奪神的地位。這是他的墮落。但亞當像神,在神看並不是「妄想」,而是可悅的(甚好!)。比方你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僕役,有一天你回家,看見僕役坐在你的位子上發號施令,你感覺如何?但若是看見你兒子坐在你的位子上發號施令,又感覺如何?我想前者可能令你覺得「可惡又可恨」,後者可能令你覺得「可愛又可悅」?(其實這一點倪柝聲弟兄已經說過,可惜我忘了是那一篇,請弟兄姊妹自行查考。)

  我的意思是說,面對質疑,首先我們要知道質疑的點「在那裡」,然後解釋清楚。其次我們要知道他質疑的點「對或錯」,然後加以辯衛。千萬不要「答非所問」或「偏離主題」(例如:討論「人成為神」,卻扯到「教會立場」),總得抓牢問題的重心,不要在旁枝末節中打轉。

 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。對於真理的辯析,也非一步登天。最忌「旁門左道」 ── 引用一大堆似是而非的原文(希臘文、希伯來文),通常這樣的人並不太懂原文意義;即使懂了,也只懂「那一節」,卻不知道還有「經上又記著」。例如三一神的真理,三神論者引馬太四章說:「父在天上,聖靈在空中,子在水裡」(註1) ── 那不是三位嗎?但是論者卻忽略了馬太有二十八章。第一章說,聖靈成孕,生出來的是子;這位子名為以馬內利,就是「神」與我們同在。換句話說,馬太第一章就說,靈就是子,而子就是父神。然後在第二十八章說到:「父、子、靈的名」,那個「名」在希臘文就是單數的,指明父、子、靈是一位,不是三位。所以我們才說,神是「三」「一」神!是三又是一!

【註1】
  按形態論者的觀點,只相信一位獨一的神,而這一位神曾有一度祂的形態(form)是父;過了一些時候,祂的形態變成子,父就不再有了;再過一些時候,祂的形態變成靈,子也不再有了。這樣,父、子、靈三者成了三個階段連續的延伸,但絕不同時共存。在舊約頒佈律法時顯為父,在新約道成肉身時顯為子,在感動並賜恩給使徒時顯為聖靈。依此觀點,形態論者最怕人舉證父、子靈三者同時存在的經文(參太一20,21,23,三16,17,二八19,約十四16~20,26,十五26,二十17,22,林後十三14,弗二18,22,三14~17,四3~6,五18~20,啟一4,5)以駁之。像馬太三16,17 所說的,子基督受浸,聖靈降在祂身上,父從天上說話,清楚指明父、子、靈三者同時共存,這是形態論者所最怕聽到的。  


  其實所質疑的經節,大部分下一節就是它的解釋了。譬如主張說方言者,說保羅也說方言,並且說得最多。但是下一節保羅自己說,他寧可我們說五句造就人的話,強如說萬句方言。或說,保羅所列舉的恩賜有說方言,這是必備的。殊不知保羅下文就說:「豈都說方言嗎?」這就指明說方言不是必備的恩賜。或說,保羅也說聚會中可以說方言。但保羅也說,凡事都當為「建造」 ── 就是說,若是不能建造人,只建造你自己,最好不要說。

  三神論是強調神格的「三」,亞流因主張神格唯一,以致找出基督是受造者的根據。至於「兒子名分」產生的「收養」論調,也是為了強調基督的身位,以致貶低了信徒的地位。所有的麻煩,都是從「強調」而來,以致「斷章取義」,結果就偏於一端了。

  到了今天,「人成為神」的真理,為什麼會受到公會的質疑、攻擊?也就是因為基督教傳統觀念的神格唯一之影響。雖然我們一再說,我們所說的,是指人有分於神的生命和性情,卻無分於神的位格;但他們仍一再反對,原因就是在於他們總認為,所謂神者,乃有大能,受人敬拜者。凡人是人,怎能成為人所敬拜的對象?所以說人能成為神,乃是驕傲。

  首先,這是倒果為因。神不是因為受人敬拜,所以是神;神是神,乃是因為祂有神的所是、生命;照樣,我們說我們能成為神,是指我們有分於神的所是和生命,不是我們成為人敬拜的對象。第二、就古代而言,一個國王有許多兒子,繼承王位的只有長子,難道其他兒子因為不是國王,就沒有國王的生命,是「收養」的了?第三,如前所述,我們是基督的身體,生命會不一樣?……實在說來,有太多可以反駁的。但是反對者似乎聽不進去,仍然斷章取義,似是而非。原因無他,就是他們拘泥於自己所見的,並且過分強調;凡不合於他們所強調的,一概不聽,就是攻擊。結果,即使我們舉古教父的話為證,他們還是毀謗。他們就像主耶穌時的猶太人,因著主耶穌說祂是神的兒子,就要定祂死罪,完全不去考證主耶穌所說的,究係真理不是;新約中有沒有「人成為神」的真理,公會的人也完全不去考證、採取。

  試舉一例即知:關於三一神,我們很中肯持平,論到三也論到一,承認只有一位神(非神格唯一,見註2),也承認有三的講究。固然形態論過於一端,否認了基督的神格,被今天的基督教所定罪,三神論也同樣趨於另一極端,成為異端,被基督教定罪。但你若問基督教,恐怕講論到後來,你會發現他們是「三神論者」。他們會說,父在天上,子坐在父的右邊,靈代表子住在信徒裡面。表面看他們反對形態論,也反對三神論;但是因著強調「三」,結果還是變成「三神論」。若是你反駁,說子就是那靈,他們反而會定罪你是形態論。聖經明明說,父在我們裡面(太十20),子在我們裡面(約十四20),聖靈也在我們裡面(約十四17),並且說:「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」、「主就是那靈」……。

【註2】
  按「神格唯一」是神學詞彙,英文為 Monarchianism,堅守神只有一位的真理,而反對神格裡有父、子、靈三方面的講究,在教會歷史上都被定為異端。「神格唯一論」有二派,一派稱為「動力神格唯一論」(Dynamic Monarchianism),另一派稱為「形態神格唯一論」(Modalistic Monarchianism)。前者主張大致是:神只有一位,耶穌是常人,為聖靈所感,而有基督與之結合,因其道德高超,純全無瑕疵,被神收養升格為神。因故,他乃次神,比獨一之神為低的神。此論又稱「基督為凡人論」(Psilanthropism),亦稱「嗣子(養子)論」(Adoptionism)。歷史上持這論調的有皮革商狄奧多士(Theodotus)、銀行家狄奧多士、亞斯克里比阿多突(Asclepiodtus)、亞提馬斯(Artemas)等等,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是撒摩撒他的保羅(Paul of Samosata)。他在公元二六八年的安提阿會議中正式被定為異端。

  後者(形態神格唯一論)主張大致是:神只有一位,而父、、子、靈只是三個連續階段的延伸,這三者並未同時共存。所以是同一位父進入馬利亞的腹中,生為自己的兒子,經過人生,至終上到十字架上受死,然後又復活升天。所以此論說又稱「聖父受苦論」(Patripassianism)。著名的教父特土良(Tertullian)曾著「駁帕克西亞」(Aganist Praxeas)抨擊神格唯一論的錯謬。他說:「帕克西亞在羅馬為魔鬼做了兩件工作:他趕走先知的預言,引進異端;他驅走了聖靈,又釘死了父。」到了撒伯流(Sabellius)時,他把這論點清楚且精確的系統化,披上哲學的外衣,避開「聖父受苦論」,而有父、子、靈是三個連續階段延伸的說法。所以形態論後又稱「撒伯流主義」(Sabellianism)。撒伯流被當時的希坡律陀(Hippolytus)猛烈抨擊,而被定為異端,革除教籍。

  另外,教父們雖堅守神只有一位的真理,卻看明神格裡有三的講究,遂著書論說以闡明之。提阿非羅(Theophilus)首用 Triad(三合一)一詞來論及神格,愛任紐(Irenaeus)則首用Economic Trinity(經綸的三一)一詞來描繪神格裡三的一面,特土良則首用Trinitas(Trinity)一詞來論及神格中的奧祕。這些教父們(不止前述三者)歷史上稱他們為「經綸三一論」者(Economic Trinitarians),他們的論點則被稱為「經綸三一論」(Economic Trinitarianism)。這是正統,也是真理。

  以上所論的人物,事件,都發生在二至三世紀間。

Dr. Lin

真理/問答:08 關於「人成為神」的辯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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