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哦,奇妙,真是奇妙!

➤  目錄       信息拾穗 哦,奇妙,真是奇妙! 經節:弗一22~23,二14~16,四24;西三10~11;弗二19~22;林前一12~13,十二12;太十六16 人活著的真正價值在於神   當我們看神的奇妙,有沒有一種感覺,這奇妙更是連於永遠。當我小時候,我問父親:「我的一生到底是什麼?」我父親回答:「我們的一生是連於神的旨意。」這一句話徹底的改變了我。聖經在第一章中,神就說: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、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。形象說出了神內在的性情和豐富,樣式則是說出了神外在的樣子。弟兄姊妹們,人都是活在有限的時間和空間裡,用侷限的眼光裡看待他的一生,來規劃他的一生,比如說我要獲得學位、工作、妻子、家庭、子女等等,不能說我們在世界上追求的東西不重要,但是你有沒有看到一個更高的價值 ── 讓永遠的三一神在我們裡面做生命。 神六天的創造預表個人屬靈生命的成長   我們基督徒的一生離不開神創造第一天的三樣東西:神的靈、神的話、神的光。當神照著他的經綸在永遠裡揀選了我們時,有一天,神的靈在我們身上執行了,這個時候,我們就開始留意神藉著環境給我們說話,突然有一天,因為因著神的話,我得了光照,於是我開始相信他,決定讓他成為我一生的救主。   於是我們到了第二天的經歷:水的分開。當我決定相信主時,我們的裡面就產生了一種分開,我們以前心中所向往的完全是對準這空虛的世界,但是如今,我們內心分別出了一部分是向著那位連於永遠的神。接著,我的心裡長出了一塊旱地(基督自己),在旱地上長出了各樣的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(基督的豐富),這是第三天。第四天,神造了光體,有太陽(基督)、月亮(教會)、眾星(眾聖徒)。   那麼第一天的光和第四天的光有什麼區別?按照全本聖經的啟示,光是為著生命,神的創造完全是以生命為中心。第一天,神吩咐光來,光就來了。接著,神將光暗分開,那分開就是對黑暗的限制,但是,有一部分的黑暗還留著。神仍然在工作以消除這黑暗的部分,直到啟示錄二十一和二十二章,那裡有一個宣告:「在那裡原沒有黑夜。」(啟二一25下。)阿利路亞!有一天再也沒有黑夜了。所以要消除黑暗,就需要第四天的經歷,天上的天體一方面可以規範時間,另一方面則是代表神神聖的豐富在我們生命上的構成,因為有了這樣的生命的構成,我們就自然而然有了一種活出的規範,這規範就是神聖生命的